根据学校资助中心《关于报送我校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核,化学化工学院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初审公示名单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30日。
各位教职工、同学如有异议,请用实名、合法的方式向校资助中心、化学化工学院反映。化学化工学院联系电话:0851-28927159。
特此公示。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6月26日